据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截至6月30日,该局受理了辖区13家进口商进口服装货物累计51批、货值157.39万美元。其中11批货物无中文标签,2批货物实际纤维含量与标识不符,不合格产品主要来自韩国、越南等。
经分析,进口服装多在国外市场采购,经销商对我国国家标准不了解导致采购了标签不合格的产品。对此,青岛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问询并督促整改。
据检验检疫部门有关人士介绍,从事进口服装的经销商应熟悉我国关于服装的GB5296.4规定,即以规范汉字标明产品名称、产品号型和规格、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、洗涤方法、产品安全技术类别等内容。其中产品号型和规格、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、洗涤方法须采用耐久性标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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