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24日,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/28号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(土耳其语:camelyaf?takviyemalzemeleri)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,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通过泰国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措施。涉案产品土耳其税号7019.11、7019.12、7019.19、7019.31、7019.90.00.10.00、7019.90.00.30.00。
2010年1月22日,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10年12月31日,土耳其对中国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基于到岸价(CIF)开始征收20.20-23.75%的反倾销税(参见土耳其原经济部第2011/1号公告)。2015年4月17日,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,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至24.50-35.75%(参见土耳其原经济部第2015/5号公告)。2016年11月3日,土耳其次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。
原文:https://www.resmigazete.gov.tr/eskiler/2019/10/20191024-1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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