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1月6日,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于2019年11月5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。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进口织物(Fabrics)作出保障措施初步裁决,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见附表(临时保障税征收表),有效期为200天。进口自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。
2019年9月20日,应印尼纺织协会于2019年9月18日提交的申请,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织物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。调查期为2016年至2018年。
原文:https://docsonline.wto.org/dol2fe/Pages/SS/directdoc.aspx?filename=q:/G/SG/N7IDN2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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